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届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和就业数据监测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6〕23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6届毕业生去向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去向登记方式
各学院2026届毕业生使用“山东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进行毕业去向登记。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和去向信息,规范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做到“去向落实一人,数据上报一人”。
二、去向信息登记审核
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录入相关去向信息。各学院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的相应栏目,按照《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对登记的去向信息相关字段内容进行审核。
三、毕业生档案信息核对
各学院要组织毕业生使用“山东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的档案信息核对功能,按照毕业去向和档案转递要求准确填报、核对档案转往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和本人就业信息。核对信息需变更的,各学院指导毕业生及时更新去向信息或档案信息,更新完成后再次进行档案信息核对。
四、毕业生本人信息确认
各学院要组织毕业生本人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确认毕业去向信息,同时,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以下简称全国登记系统)再次确认毕业去向信息,并在8月底前及时更新变化情况。教育部将在7月-8月统一向未确认毕业生发送提醒确认信息。
五、规范做好档案转递工作
各学院完成档案信息核对,且毕业生在“山东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全国登记系统”完成本人信息确认后,学校将锁定就业方案,并规范做好毕业生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六、毕业生去向信息查询核验
“全国登记系统”依据毕业生去向信息生成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表、转递编号和核验编号,根据有关部门需要和毕业生本人授权,提供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查询核验服务。
根据户籍或档案接收管理部门需要,毕业生可将本人去向登记信息表或核验编号、核验二维码(可在“全国登记系统”下载),提供给相关部门查询核验。户籍或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可使用毕业生姓名、转递编号或核验编号在“全国登记系统”在线核验。
七、开展离校后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服务工作
对离校前未就业毕业生,各学院做好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引导有参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职业能力技能培训。年底前,对离校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各学院要指导其及时办理网上签约和去向信息登记,并在“山东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和“全国登记系统对去向信息再次进行确认。
烟台大学就业工作指导中心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