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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本专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回执确认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08-27,共次浏览

                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本专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回执确认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2018-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已进入《贷款受理证明》发放、合同回执单确认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本专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到账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按省内、省外分别收集贷款本专科学生(包括新生)携带回校的国开行《贷款受理证明》,同时在《贷款受理证明》上准确无误的标注该生学号,整理完毕后安排专人于921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工作。主要流程是:根据《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中,核对或录入学生学号,同时录入验证码和贷款金额,完成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工作。



另外,通过农村信用社、哈尔滨银行等非国开行贷款的部分学生需要填写书面《贷款合同回执单》,届时,由各学院统一填写完成后集中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再由学生本人将回执单寄回到当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学院集中办理(本专科生),具体时间安排(910-9月21如下(同一时间段,学院自行协商,):


逢周一,上午:外国语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下午: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建筑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逢周二,上午:机电汽车工程学院,下午:人文学院、音乐舞蹈学院、药学院、体育学院;

 

逢周三,上午: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下午: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法学院;

 

逢周四,上午:海洋学院,下午:经济管理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逢周五,上午:生命科学学院,下午:化学与化工学院、核装备与核工程学院。

 

 

请各学院注意时间安排,派专人认真、负责、高效的做好回执录入工作。逾期未录入生源地贷款回执的学生将被谢绝,本学年将不能申请生源地贷款。

 

3、各学院要认真总结助学贷款申请办理过程中的好经验,简化程序,认真解答贷款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在助学在线以及校内外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其他不明事宜,请及时与资助中心陈艳雯老师联系,电话:61857



 



                                                              学生处

                                                                201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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