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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09-02,共次浏览

各学院:

2025-202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现已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高效推进本年度学生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信息收集范围

全体申请助学贷款的本科生(含2025级新生)及研究生(含2025级新生),其中办理国开行助学贷款与非国开行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分别填报对应信息。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的批量回执录入功能已开放,请各学院收集所有申请本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信息,并分别录入到《本科生贷款信息收集表》和《研究生贷款信息收集表》的对应表格中。

请各学院自行收取学生的纸质版《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回执》并留存,资助中心不再统一收取。

三、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学生通过农村信用社、中国银行等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助学贷款。此类学生,各学院需同步收集办理非国开行助学贷款的相关信息,并分别录入到《本科生贷款信息收集表》和《研究生贷款信息收集表》的对应表格中;需学校签字、盖章的,请各学院统一收齐后到资助中心盖章,再将盖好章的回执单返还给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上传至贷款机构系统或邮寄回贷款机构。

四、提交要求

(一)材料形式

所有信息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表格命名方式为“XX学院+本科生贷款信息表(老生/新生)”“XX学院+研究生贷款信息表(老生/新生)”;纸质版需经学院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非国开行贷款需盖章的附属材料,需与纸质版表格一并提交。

(二)提交时间及对象:

1. 老生(2025级以外各年级本科生、研究生):请于9917:00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送至办公楼104资助中心办公室。

2. 2025级新生(本科生、研究生):请于91717:00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送至办公楼104资助中心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一)请提醒贷款学生按时录入贷款信息,凡未按时交贷款受理证明的,视为学生自动放弃本年度的贷款资格。

(二)回执校验码及贷款金额需确保无误,信息错误的将影响学生本年度贷款办理及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学校录入贷款回执校验码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银行对学生贷款信息的审核、确认和放款,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结合新生报到、老生返校时间,合理安排工作,将通知传达至每一位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避免信息漏报。

(二)严格审核,确保准确:逐一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重点核对身份证号、学号、回执校验码、贷款金额,确保国开行与非国开行信息分类填报无误,避免影响贷款办理。

(三)加强沟通,及时反馈:若遇表格使用、信息填报等其他不明事宜,请及时与资助中心联系,电话:6901887


附件:1.本科生贷款信息收集表

 2.研究生贷款信息收集表


学生工作处

20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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